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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女士-公积金贷款后因开发商原因退房,再买房是否算首套房?

信件主题: 刘女士-公积金贷款后因开发商原因退房,再买房是否算首套房?
来信人: 刘女士 来信日期: 2021年12月18日 来信编号: SZXX202112190002
信件内容: 你好,我去年公积金贷款买房,已经还款7个月,但由于开发商承诺小区设施与所签合同不符,开发商同意退款并结清银行贷款,目前名下无房,请问,如果我现在再买房还享受首套房政策吗?
信件回复: 市自然资源局:有关刘女士咨询的问题,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24日下午15:23时致电刘女士本人并详情解释,首套房由税务部门认定!
办理情况: 已办结
回复单位: 市自然资源局
回复时间: 2021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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